新闻资讯  
公司动态
行业动态
最新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新闻资讯>公司动态

保安装备管理制度-青岛安保公司-青岛保安公司

2018-10-12 11:00:10

第十节项目保安装备管理制度

    一、建立装备台账制度

    1、各单位自上项目之日起必须建立自己的装备台账,单位更换主管负责人时,必须填写物品《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上须由上一级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有效,此项工作作为装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否则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后勤装备保障部门对各分、子公司的各项目必须统一建立装备台账,做好备案工作,做到登记清楚,账物相符。

    二、基层单位装备物资管理点验制度

    1、项目单位负责人应每周对本单位装备物品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点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如当天没有发现出现的问题,一切损失后果由主管负责人负责,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理,如处理不当,将由分公司负责追究项目经理责任,依次逐级倒查追究责任。

    2、项目经理对所辖各项目装备物资使用管理情况应在每月末进行一次检查点验,并将检查清点情况填写在物品点验清单上,并将物品点验清单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备案。

    3、分公司执行总经理对所辖项目装备物资使用管理情况应在每季度末进行一次检查点验,填写物品点验清单,对出现的保管不当、非正常损坏、无故丢失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作出整改方案;如不及时上报处理、隐瞒不报、积压问题的,由管理中心负责对各级主管负责人或当事人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方案上报总经理审查、备案。

    4、管理中心配合后勤保障部对装备物质的管理每季度抽查一次,每半年普查一次。

    5、撤消项目时,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如实清点现场装备物品,按装备台账核对数量,并认真填写《圣安卫嘉撤消项目备案表》,如发现装备物品账物不符、丢失损坏等现象,应由管理中心和后勤装备部门共同监督做好处理工作。

    6、每年4月、8月份换季时节,各区域单位应提前清点统计所需要干洗、更换装备物品,并以书面及表格的形式上报管理中心审核后交后勤保障部门备案、购买、发放、干洗、更换等处理。

    三、装备物品报废制度

    1、各单位装备物品使用如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无使用价值时,应由该项目(或部门)负责人及时填写《物品报废申批表》,经上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交后勤装备管理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

    2、如库房出现需报废物品,由库管员填写《物品报废申批表》上报后勤装备部门负责人审核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行政部、总经理。《审批表》交行政部 备案。

    四、装备物品使用管理、处理规定

    1、各部门、各单位均应按公司装备物品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凡领取的装备物品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登记在装备清单上,如中途装备物品损坏,应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上报上一级部门和装备管理部门,并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可与绩效挂钩。

    2、在一般情况下按“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执行,服装类如中途无故损坏(不正当使用、损坏、丢失的),应由当事人及时自费到公司财务部交费开票,按购买价购买,到库房领取(也可让他人代办),以确保岗上着装整齐,否则将追究该项目主管负责人责任。如非正当丢失损坏大件装备的,原则上照价赔付,并且项目应做出相应处罚,具体视情况而定。

    3、装备物品如超过使用年限损坏或其它正当合理原因损坏的,公司可给以旧换新、合理更换填补,但应有相关审批手续。

    五、项目保安装备储存管理制度

    1、物质装备必须分类、分架放置,品名、规格、数量标注清楚,码放整齐,放置库内。

    2、装备物品必须详细登记,逐类建账,并做到每周对账,每月盘库,保证账物相符,严格物品出入库制度,进出物品必须凭出、入库单,仔细清点、登记,并建立出入库登记账目。

    3、库内安全设施齐备,做到“一垫、五不靠”(下垫地架,上不靠屋顶,四不靠墙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不准吸烟,不准带火具进库,消防设备完好有效,达到防漏雨、防水、防虫、防鼠,防腐烂变质的要求。

    4、严格库房管理制度,领取物品人员不得进入库内,一律在门外等候。装备管理员、保管员离岗时,主管领导要组织交接,清查物品,检查设施,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换人必须换锁,堵塞漏洞。